光華論壇

2021/12/28 中共限制非公有資本涉入傳媒恐引發震盪

前言
        今(2021)年10月8日,中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徵求意見稿),其中第6項最引人矚目:「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要求非公有資本不得在大陸從事新聞採編播發業務,非公有資本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敏銳的國際媒體如《路透社》、《法國國際廣播電臺》,隨即於同月12日報導阿里巴巴創始人馬雲,曾現身香港與商業夥伴會面,將螞蟻集團已持有之《財新》傳媒股份全部賣出。由於,自從中共對阿里巴巴以違反《反壟斷法》要求整改與巨額罰款,以及網路電商遭受「強監管」以來,而今又將以「市場准入負面清單」,限制非公有資本涉入傳媒事業。未來是否將引發互聯網企業震盪,已引起關注。
貳、不斷細化准入禁令民企勢將退出傳媒產業
        中共對新聞機構的准入管理一向比較嚴格,例如:(一)2012年,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印發《關於報刊編輯部體制改革的實施辦法》規定,在報刊編輯部轉制或合併建立報刊出版企業中,不得有非公有資本進入。(二)2017年,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指出,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業務。(三)2018年,大陸實施負面清單制度,其首版負面清單中即列明「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業務」。(四)2020年版,修定禁令為:「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業務;任何組織不得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
        而今2021年版(徵求意見稿),更細化為6條:「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採編播發業務;非公有資本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包括但不限於通訊社、報刊出版單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站以及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發布服務機構等;非公有資本不得經營新聞機構的版面、頻率、頻道、欄目、公眾帳號等;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外交,重大社會、文化、科技、衛生、教育、體育以及其他關係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等活動、事件的實況直播業務;非公有資本不得引進境外主體發布的新聞;非公有資本不得舉辦新聞輿論領域論壇峰會和評獎評選活動」。綜觀看來,該等之前多年沿用之「不得介入」、「不得設立」禁令用詞,2021年版則細化為「不得從事」、「不得投資設立」、「不得經營」、「不得引進」、「不得舉辦」等。顯然,中共不斷細化非公有資本准入禁令,未來民營企業勢將退出傳媒產業。
參、攸關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與深度轉換經營機制
        即使中共對民營企業准入新聞機構從嚴管理,事業上民營企業仍藉「參股」或「參與投資」,尤其以互聯網企業為代表的民營資本,大量介入新聞、傳媒領域投資。以阿里巴巴為例,其先後參股《第一財經》和《財新》兩家大陸知名新聞機構,在《第一財經》參股比例超過30%。《財新》最大股東為華人文化新世(上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為華人文化集團、CMC資本(原名:華人文化產業投資基金)創始人兼董事長、執行長,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elevision Broadcasts Limited, TVB)非執行董事黎瑞剛。華人文化集團係大陸快速崛起的傳媒產業集團,旗下產業不僅涉及《財新》傳媒、《梨視頻》(資訊類短視頻網站)、香港TVB等多家媒體。該集團曾歷經4度融資,投資方包括螞蟻、騰訊、CMC資本與浙數文化等。事實上,華人文化集團本身就是官方與非公有資本合作的混合產物,創始企業就包括阿里巴巴和騰訊,主導者黎瑞剛曾任中共上海市委副秘書長、上海市委辦公廳主任、上海文廣新聞傳媒集團總裁等職。
        而今,中共將限制非公有資本涉入傳媒事業,不僅反映中共為近年來所謂資本無序擴張,以及民企傳媒衝擊官方意識形態備感憂慮。相對的,更深刻的政治現實,卻意味著國有與公有資本將逐步涉入該等傳媒新興經濟領域,更攸關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與深度轉換經營機制。尤其從習近平主政「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到推進所謂「國有企業前進,私營部門後退」「國進民退」備受爭議的政策以來,而今混合所有制改革路線已更加強烈。未來國企如何立足於民企,讓國企、境外與民企資本,進行股份經濟制、合作經濟或合資經濟方式之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深度轉換經營機制之動向,還需持續觀察。
肆、結語
        中共限制非公有資本涉入傳媒事業,不僅再度表明中共黨國對社會高度管制的威權體制本質;同時,也是在防範新興經濟領域巨頭對中共權威的挑戰,亦有著防範外力介入政治考量在內。尤其相關大型新興經濟企業投資,往往都是跨地區、國際性的,為中共監管機關帶來一定挑戰,也對新興經濟越來越不信任。而今,中共對大型新興經濟企業「強監管」,實際上既係對大陸財閥與紅色權貴的整治,亦在防制地方勢力坐大,挑戰到中央權威與政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