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華論壇

2023/11/27 記者節的反思!

11月8日是大陸一年一度的「記者節」,也是與護士節、教師節並稱三大節日之一,具有啟迪人心,明辨是非善惡,實踐公理正義的深遠意義,相信這對大陸許多從事傳媒工作的朋友來說,是最感興奮與驕傲的一天,也是深自反思、替力以赴,創造事業成就,邁向嶄新里程的重要契機。
    談起記者節,我們不禁要懷念起上世紀的知名報人,也就是大公報主筆張季鸞為記者節所下的定義:一是記者的節日,一是記者的節操。他認為記者筆下「有財產萬千,也有人命關天,亦有是非曲直,更有毀譽忠姦」,記者須具有節操意識,以及一顆強烈舍我其誰的責任心,才是國家社會之福,民眾之幸。
    除此,「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去年記者節前夕,也殷切期許大陸所有從事媒體的工作者:「要把握正確輿論方向,提高新聞與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鞏固壯大主流思想輿論,要加強傳播手段和話語方式創新,讓黨的創新理論飛入尋常百姓家。」
    只是在記者群體中,固然有許多懷抱熱血理想,積極投入工作,發揮輿論監督,揭曝不少醜陋官員或惡商的惡行惡狀,甘冒被毆打、被恐嚇威脅的敬業記者,但也不乏與資本媾和、向權力獻媚與醜惡沆瀣一氣的不肖敗類,這也就是為何大陸民眾迄今對記者仍有正負兩極評價的原因。
    然而,無論如何,保障記者在安全無虞下遂行採訪任務,是現代國家政府的基本使命,也是體現新聞自由的象徵指標。但遺憾的是,儘管大陸憲法有明文保障規範,中共新聞出版總署也保證「各級人民政府應為持記者證進行採訪的新聞工作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但還是傳出對媒體心存敵意的官員或惡徒,當場咆哮、動手攻擊記者的惡劣醜聞外,中共當局又常假以各種名義,限縮記者採訪權,箝制言論方向,甚至實施新聞檢查與逮捕記者,不只使具有正義感的媒體工作者有志難伸,也葬送大陸國家形象。
    遠的不說,就以今年引起國際關注、大陸民眾茶餘飯後的紅紅火火話題,一是原外交部長秦剛究竟因何緣故而忽然人間蒸發?二是火箭軍司令李玉超與一干人莫名中箭落馬、副司令吳國華病逝,換上與火箭軍並無淵源的王厚斌?三是原國防部長李尚福繼秦剛秦剛之後的第二位消失的部長級人物,多日後遭解職的原因為何?媒體始終噤聲不語!
    換言之,顯然大陸媒體背後有一隻看不見的黑手,才會讓這些重大訊息能被掩蓋,這不是嚴重戕害新聞自由,那什麼才叫戕害新聞自由?傳媒工作人員在中共強權的壓力下不得不屈服,新聞道德勇氣被迫淪落的無奈,確實不難理解。
    誠如89年曾因參與「六四運動」,而遭中共解職的前河北廣播電台記者朱欣欣,十分感慨地說:「中國大陸雖然有記者節,但是從來沒有記者的獨立地位,包括媒體;中國大陸的媒體是受官方所控制的宣傳機構,根本不具備新聞應有的客觀、獨立、真實等特點,完全是一個政治工具。」
    的確,中共自2013年5月底發出「七不講」的禁令、要求大學禁講普世價值、新聞自由等思潮理念外,還發出「九號文件」,警示西方憲政民主等七股「反動」潮流,並以更以「七條底線」掌握網路言論,以及媒體報導尺度,並推出許多法令法規加以規範制約。
    尤其,去年習近平更要求傳媒工作人員必須要:「做好黨的新聞工作,事關其志和道路、事關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事關順利推進黨和國家各項事業、事關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關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五個「事關」。簡言之,就是要做共產黨和人民信賴的新聞工作者;但更貼切地說,就是要做中共一黨的傳聲筒。難怪大陸在記者無國界組織公布的新聞自由評比,年年都是吊車尾,這對「大國崛起」的中共來說,未嘗不是一大諷刺。
    傳媒是反映國家社會建設得失與真實民意的最佳一面明鏡。記者在新聞採訪報導上,就應始終保持追求公義理想的熱忱之心,真正做到「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在道德良知的發揚下,使新聞事業能夠造福人群,促進國家社會發展進步。在這方面,台灣記者顯然就比大陸記者幸運得多,除了中華民國政府尊重新聞自由,制定法令保障媒體工作者採訪報導權與生活薪資外,學校新聞教育的正確觀念灌輸,以及政府與民間學術機構都有相關獎項的設立,鼓勵記者能「秉春秋之筆,明善惡之辨」,深入報導鼓舞社會、扶持國運,啟迪民眾樂觀向上的新聞故事。
    今年是中國大陸邁入第24個記者節的重要時光,期望中共當局應視媒體為諍友,體現尊重媒體就是保護良知,落實履行保護記者的出台規定,使大陸媒體從業人員也能在新聞自由的保障下,能夠鐵肩擔道義,秉春秋筆、明善惡辨,發揮探照燈功能,讓黑影陰暗無所遁形,扮演忠誠反映民意、監督時政,並能確實承擔社會責任,成為見證歷史、記錄時代、揭示真相、導正官員理念思維、傳播希望,以及化解兩岸誤解,推進兩岸交流合作,增進兩岸人民情感的重要角色,這才是記者節的最好賀禮,也是當有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