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華論壇

2024/10/17 中共惡意影響力受到高度檢視


今(2024)年9月9日美國眾議院復會,由於密集討論和中共有關之法案,美國媒體普遍將該星期稱為「中國週」(China Week),首日即通過10多項涉華法案,重點為應處中共對美國在國家安全、關鍵基礎設施,以及科技與影響力兩大範疇之威脅,其中通過最受關注之法案為「防制中共惡意影響力基金授權法案」(Countering the PRC Malign Influence Fund Authorization Act)、「防制中共無人機法案」(Countering CCP Drones Act),以及「生物安全法案」(Biosecure Act)。不僅將設立防制中共惡意影響力之攻防基金,並防範中國大陸無人機危害美國國家與關鍵基礎設施安全,甚至禁止5間大陸生物科技公司獲得美國聯邦合約。同時,眾議院亦通過「臺灣衝突威懾法案」(Taiwan Conflict Deterrence Act),期藉揭露中共領導階層境外資產、切斷其等眷屬使用美國金融體系權利與凍結資產等措施,進而阻遏中共發動臺海武力衝突。隨即,同月10日中共外交部發言人毛寧,表示:「中方堅決反對美國會眾院審議通過有關法案,針對中國企業採取歧視性措施。美方應當放棄意識形態偏見,切實尊重市場原則和經貿規則,停止推進有關法案,停止濫用各種藉口無理打壓中國企業,為各國企業提供公平公正和非歧視的營商環境。」檢視中共外交部自今年7月起,即曾陸續針對美國眾議院擬制涉華法案做出相對回應,進行國際輿論戰攻防,批評美方大肆渲染「中國威脅」,充斥冷戰思維和意識形態偏見,實質上是為轉移國內矛盾、加大對華遏制打壓尋找藉口等表述。相較於民主自由國家常見的政治傳播、公共外交,中共慣用具有惡意的影響力行動。由於意圖干預或介入境外政治,不僅存在著吾人所不熟悉的威權主義政治戰略,甚至可能對傳統國際社會秩序產生衝擊效應。尤其,自由社會容許多元、分殊政治主張之民主韌性,卻亦成為威權國家遂行惡意影響力之行動介面。

而今,美國眾議院為防制遏制中共惡意影響力,以351:36票通過「防制中共惡意影響力基金授權法案」,授權國務院2023至2027年財政年度每年撥款3.25億美元予「防制中共惡意影響力基金」(Countering the PRC Malign Influence Fund),防制中共或政府與代表其行動實體之惡意影響力。值得注意的是,法案不僅明確基金之防制定位與職能,更在成功的提升美國境外利益;同時,更基於實證描述,列出「惡意影響力」行為包括:破壞自由開放的國際秩序;推動具壓迫與依賴性的國際秩序,以支持「中共或政府的霸權野心」;破壞美國或其他國家之國家安全或主權;利用貪腐手段與推進經濟脅迫措施,用以破壞美國或其他國家之經濟安全。相對的,防制之道為:對受中共惡意影響力之對象內部治理結構,要求提高透明度和問責,並減少貪腐;支持公民社會和獨立媒體提高世人認識 「一帶一路 」倡議相關活動,以及其他具有戰略或政治目的之經濟倡議,所伴隨的負面影響;防制受惠於中共惡意影響力之跨國犯罪組織網路;揭露中共或政府宣傳之錯誤訊息(Misinformation)和虛假訊息(Disinformation),並致力防制其將威權意識形態與治理模式合理化等等。可見,防制中共惡意影響力,不僅已攸關彼此國家安全利益,並在國際輿論戰上形成互有攻防態勢。

回顧2022年7月6日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國家反情報和安全中心(The National Counterintelligence and Security Center, NCSC),即曾發布「守護我們未來:在美國州與地方層級保護政府和商界領袖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影響力行動危害」(Safeguarding our future bulletin – Protecting government and business leaders at the U.S. state and local level from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influence operations)簡報指出,中共官方機關,越來越尋求利用美「中」間地方與企業關係,來影響美國政策並推進中共地緣政治利益。包括:1、中共官方瞭解美國各州和地方領導人,在一定程度上獨立於聯邦政府,可能會尋求利用他們做為代理人,來宣導中共所希望的美國國家政策,尤其是關於改善美國與大陸經濟合作;2、減少美國對中共針對臺灣、藏人、維吾爾人、民主活動人士和其他人權方面政策批評;3、中共次國家級影響力行動(Subnational diplomacy operations),既有公開形式的公共外交活動,也可同時具有欺騙性和脅迫性(Deceptive and coercive),看似良性商業機會或民間交流,實則隱藏著中共的政治議程;4、中共次國家級影響力行動者,除中共中央統戰部在海外影響力活動扮演領導作用,中共外交部、公安部和教育部也參與其中,還有一些半官方實體或代理人,如「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等;5、中共採取軟硬兼施兩手策略,不僅廣泛蒐集對象訊息,甚至對象在職場生涯初期,就成為情蒐目標,以期在彼等晉升後加以利用,用來推動大陸政經利益,甚至也利用經貿和投資,來獎勵或懲罰地方、企業領導人。概括而言,中共推進影響力行動,由於具有干預或介入境外政治之惡意,若以惡意程式對照來理解,就如同未經授權進入他國進行情報執法或政治活動(如同在未經授權進入主機執行程式);或藉常規政治傳播、公共外交,掩護統戰滲透組織發展(如同在普通程式過程暗中進行惡意活動);甚至利用議會非法遊說或繞過當地政府監管(如同在未經認證使用電腦資源)。